性减弱了,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人的尊严并不享有特权,而是债务人的诡计,债务人了解立法和判例规定,“保护”家庭账户、控股公司甚至加密货币投资(特别是在国外托管)的价值超过法定最低限额,这使得快速有效地满足信贷变得困难,甚至可能不可能。 关于对银行账户中价值的广泛和普遍的保护 ,出现了一个奇怪的悖论,因为在债权人执行低于立法者规定的不可扣押限额的信贷的情况下,他们很少(或永远不会)看到他们的权利通过以下方式得到满足:冻结银行账户。例如:如果执行了 3 万雷亚尔的信贷,而扣押总额属于经常账户或投资,则治安法官可以依职权释放该金额,甚至无需释放给判决债权人。 然后,债权人只需等待债务人的财产,因为只有债务人致富,在其账户中积累了超过40个最低工资的金额,才能夺取这笔余额;在此之下,没有什么可做的。
债权人在遭受损失的同时,又焦急地、被动地观察着债务人的财产,以确保其权利得到满足。 上述情况是信贷追回专业人士普遍经历过的,他们的日常实践使他们对诉讼的成功表示怀疑,因为不可扣押的立法命令的实施得到了高等 工作职能电子邮件列表 法院极大扩展的理解,使信贷恢复成为真正的挑战。 在执行程序中保护债务人人格尊严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但其与民事程序其他重要原则的协调至关重要。看来有必要采取批判性分析,避免法院对显然对债务人的保护最终导致对比例、合理、效率原则的有效性产生质疑的案件的不合理和无懈可击的适用和矛盾。 最后,法官有必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条,确保对属于依职权宣告范围内的事项采取对抗式程序,否则,不遵守这一规定可能会给债权人带来严重后果在执行程序中,造成适得其反的文化,忽视相关原则,并使遵守义务关系的工具在移交给司法保护时变得毫无用处。
法律)规定,应用程序提供商(例如 Facebook、Twitter)在发布内容(文本、照片、视频)时,不会对这些帖子造成的任何损害做出民事回应,除非不合规法院决定驱逐。在这些情况下,赔偿责任落在那些在这些平台上创作和发布违反法律制度并造成可赔偿损失的内容的人。 斯帕卡该规则见于第 12,965/2014 号法律第 19 条,是特殊立法选择的结果,与巴西民事责任的其他假设不同,并不断受到批评。面对非法发布的指控,被冒犯者可以自由地: 1) 向司法机构上诉,要求取消网络上的发布;2) 直接针对冒犯您的人提出赔偿要求,而不是针对支持发布该冒犯行为的人。 通过两次上诉(RE 1,037,396/SP 和 RE n° 1,057,258/RJ),该问题引起了普遍反响,并于 3 月 29 日,在上述上诉报告员迪亚斯·托弗里 (Dias Toffoli) 和路易斯·福克斯 (Luiz Fux) 部长的协调下,STF(联邦最高法院)提供了公开听证会的机会,以便社会不同阶层可以进行辩论,从而努力为法院的裁决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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